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为学术研究、论文写作和编辑出版提供了新的辅助工具,同时也带来了学术原创性弱化、虚假信息生成、数据与隐私泄露、知识产权侵权以及责任主体模糊等风险。为维护学术研究的原创性、真实性和严谨性,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在投稿、审稿、编辑和出版过程中的使用,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职业教育研究合理融合,《职业技术教育》编辑部作出如下声明。
一、适用范围
本声明适用于向《职业技术教育》投稿的作者、本刊委托的审稿专家以及编辑部工作人员,适用于稿件撰写、投稿、审稿、修改、编辑、校对和出版传播等全过程。本声明所称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大语言模型、智能写作工具、人工智能翻译工具、人工智能绘图工具、代码生成工具以及具有文本、图像、音频、视频和数据生成功能的相关平台。
二、署名与责任主体
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不具备作者资格,不得以作者、共同作者、通信作者或其他贡献者身份署名。论文署名作者应当是对研究选题、研究设计、资料获取、数据分析、观点形成或论文撰写作出实质性学术贡献,并能够对论文内容承担相应责任的自然人。
作者对稿件的政治方向、学术观点、数据材料、研究结论、引文出处、语言文字、知识产权和伦理规范承担全部责任。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不能减轻或转移作者应当承担的学术责任、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
三、允许使用的范围
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原则上只能用于非核心、辅助性研究环节,不得替代作者进行实质性学术创造。在作者保持研究主导权并对生成结果进行全面核查的前提下,可以将其用于文献线索辅助检索、语言文字校正、语法检查、中英文翻译辅助、格式规范、数据清理、程序代码检查和图表形式优化等工作。
以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为研究对象、研究工具或研究方法的论文,不受上述非核心环节限制,但作者应在正文中完整说明所使用工具的名称、模型或版本、使用时间、研究目的、提示词设计、参数设置、数据处理过程、输出内容及人工核验方式,确保研究过程透明、结果可验证。
单纯使用文字处理软件自带的拼写检查、标点检查和参考文献格式整理等基础功能,一般无须专门声明。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进行实质性文本修改、内容生成、数据分析、程序编写、图像制作或者研究设计辅助的,应当主动披露。
四、 禁止使用的情形
本刊不接受由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独立撰写或者以生成内容为主体的稿件。作者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代替自身完成研究问题提出、理论框架建构、核心观点形成、主要内容撰写、研究结果解释和学术结论提炼等创造性工作。严禁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实施下列行为:
1.生成论文主体架构、核心观点、主要内容或研究结论,并将其直接或者简单修改后作为作者原创成果投稿;
2.虚构、篡改或者拼接研究数据、调查结果、访谈资料、案例材料、政策文本、实验记录及其他研究证据;
3.生成不存在的文献,篡改文献作者、题名、刊名、年份、卷期、页码等信息,或者引用未经核验的文献;
4.改写、拼接或者变相复制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研究成果,规避重复率检测和学术不端审查;
5.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伪造、修饰或者篡改具有证据性质的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及其他研究材料;
6.隐瞒、虚报或者不完整披露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情况;
7.将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作为未经核验的事实依据或主要文献来源;
8.其他违反学术伦理、出版规范、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和知识产权规定的行为。
五、 使用情况披露
作者在研究或论文撰写过程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应在投稿时提交《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情况说明》,并根据使用性质在正文的研究方法、文末声明或其他适当位置予以标注。使用情况说明至少应包括:
1.工具名称、模型或版本及服务提供者;
2.使用时间、使用目的和具体环节;
3.涉及的论文内容、数据、代码、图表或其他材料;
4.主要提示词及生成内容的处理方式;
5.作者对生成内容进行核验、修改和确认的方法;
6.是否向相关平台上传研究数据、未公开材料或其他受保护信息;
7.其他可能影响稿件原创性、真实性和可重复性的信息。
作者应妥善保存主要提示词、生成结果和修改记录。编辑部认为必要时,有权要求作者提供相关记录进行核查。未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作者可在投稿时作出“本研究及论文撰写过程中未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生成实质性内容”的声明。
六、数据、图像、文献与知识产权规范
作者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未公开调查资料、内部文件以及未经授权的数据输入公开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因违规上传相关材料造成信息泄露或其他不良后果的,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或者辅助制作图像、图表、代码及其他内容的,应确保其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数据权益及其他合法权利。具有研究证据性质的图片、统计结果和原始数据不得由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虚构或实质性改变。因研究需要使用生成内容的,应在显著位置予以标注,并说明生成方法和人工处理过程。
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不能替代原始文献。作者应当查阅、核实并引用原始资料,确保参考文献真实存在、著录准确、观点对应。除以生成式人工智能输出本身作为研究对象外,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作为学术观点、事实信息和研究结论的主要来源。
七、审稿与编辑过程中的使用规范
审稿专家应独立完成稿件评价和审稿意见撰写。未经编辑部明确授权,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代替本人阅读、判断和评价稿件,不得由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直接生成审稿意见。
审稿专家和编辑人员不得将未公开稿件、审稿意见、作者信息及其他保密材料上传至公开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或无法确认数据安全边界的第三方工具。确需使用经编辑部批准的封闭式、可控式技术工具进行格式检查、文字校对或其他辅助工作的,应严格遵守稿件保密制度,并由相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人工复核。
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不得替代编辑人员作出稿件录用、退修、退稿、撤稿及其他编辑决定。所有审稿意见和编辑决定均应由相应责任主体独立作出并承担责任。
八、核查与违规处理
编辑部有权对稿件中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要求作者补充说明、提供使用记录或修改相关内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辅助判断依据,但不作为认定违规行为的唯一依据。编辑部将结合稿件内容、作者说明、原始材料和专家意见进行综合判断。
对未按要求披露、虚假披露或者不当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稿件,编辑部可视情节采取退修、退稿、终止审稿等措施。对已经录用或刊发的论文,可采取撤销录用、刊发更正或撤稿声明、追回稿酬、通知作者所在单位以及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受理相关作者投稿等处理措施。涉嫌违法违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审稿专家或编辑人员违反本声明的,编辑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暂停或终止其审稿、编辑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
本声明旨在规范而非排斥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学术研究和出版活动中的合理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应始终坚持人类主体、辅助使用、公开透明、全程负责和安全可控的原则,不得削弱研究者的独立思考、学术判断和原创贡献。
本声明将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国家法律法规、学术伦理规范和出版行业共识适时修订。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术出版规范执行。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职业技术教育》编辑部负责解释。
《职业技术教育》编辑部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