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推进高校改革视阈下技能型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法理逻辑与实现路径

时间:2025-12-03 编辑: 来源:职业技术教育  点击:

摘要:在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的政策语境下,技能型高校与应用型高校、研究型高校应有明确界限,并始终以高质量培养技能型人才为内核。在法理依据上,《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学位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技能型高校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与责任。但当前技能型高校在改革发展中仍存在诸多法理困境,主要包括不同类型高校的学生标准体系尚未构建、与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相适配的技能型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内容尚不明晰等。为此,有必要以保障学生受教育权为核心建构技能型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法理逻辑和法律体系,在《高等教育法》中新增技能型高校学业标准内容,同步更新下位法律法规对应内容,并且在招生、管理、合作、评估等方面明确相对较为具体的行为举措。

关键词:分类管理;技能型高校;法律关系;法理逻辑

作者:方益权(1971- ),男,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教育法学,民法学(温州,325035);李勃(1992- ),男,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引用格式:方益权,李勃.分类推进高校改革视阈下技能型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法理逻辑与实现路径[J].职业技术教育,2025,46(18):22-29.

链接地址